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4月25日,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,根据学院主要领导要求,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、切实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任务
聚焦会议提出的“五个必须”:“必须坚决遏制学生非正常事件易发多发态势”、“必须坚决清除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”、“必须坚决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”、“必须坚决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”、“必须全面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”,检视存在的“思想认识不到位、政策落实不到底、预防机制不健全、管理服务不精细”等问题,补短板强弱项,严格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学院主要领导要求。
二、具体安排
(一)坚决遏制学生非正常事件发生
1.及时发现苗头隐患。要本着敬畏生命、拯救生命的原则,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辅导员、任课教师、公寓管理员等“前哨”作用,对有心理、家庭关系、学业就业压力、情感等方面问题的,要及时发现,跟上去做工作,对有突出问题的学生要尽早进行干预转介、开展救治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2.加强学生去向管理。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过夜,凡是夜不归宿的学生,一律要落地查人,核实去向原因;要严格请销假制度,辅导员要清楚学生去向,决不能不管不问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3.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,凡是出现学生失联、非正常事件等情况,要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,落实各专项组职责,全面调查学生基本情况,包括家庭、学业、就业、情感、心理等方面问题,确保第一时间会同网信、公安部门科学有效应对,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和损害,绝不能坐等信息上门,造成工作被动。(责任部门:办公室,安全保卫处,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4.严格落实信息报送。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送信息,确保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由学院按规定报送至上级部门。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。做到初报快速高效,终报全面准确。对瞒报、漏报情况,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(责任部门:办公室,安全保卫处,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(二)坚决清除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
1.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。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,开展对欺凌行为识别、干预、处置能力培训。要畅通监督举报途径,公布防治欺凌电话,定期排查处理学生间的矛盾冲突,避免矛盾升级发展成为恶性欺凌事件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2.加强德育和法治教育。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,将发生的欺凌、暴力等现实案例融入法治教育,开展针对性的规则教育、冲突解决教育,综合运用实践式、体验式、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式,着力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,安全保卫处,各二级学院)
(三)坚决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
1.加强学校门口管理
要积极联系公安交警、交通部门,在学校门口设置缓冲区,合理安装阻车桩、施划网状线。要在缓冲区与道路交界处,增设升降柱、隔离墩、移动拒马等防冲撞设施,保障人流聚集和疏散时的安全顺畅。师生出入校要经刷脸机识别,来访人员入校要履行访客流程,要有序有力管控好外来人员和车辆。(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,信息管理中心)
2.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
做好滨海南北两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,师生同管同教,消除安全隐患。净化校园周边环境,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确保突发问题及早预警、有效处置。(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,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(四)坚决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
1.严格隐患排查。聚焦师生食堂、教室、实验实训室、图书馆、体育场(馆)、报告厅(会议室)等关键部位,关注电源、电线老化、火源、消防通道、防火分隔等重点环节,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,及时纠正消防安全危险行为,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。(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,后勤服务处,各部门、二级学院)
2.加大学生消防安全管理力度。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私自乱拉电线,明确要求学生离开公寓时,关闭切断室内用电设施设备电源。引导鼓励学生上报公寓内电源设备隐患问题,及时报修、及时处理。(责任部门:学生公寓管理中心、各二级学院)
3.加强教育演练。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,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养。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,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,强化应急处置、火灾救援等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,配齐消防装备器材,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能够快速、安全、高效处置。(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,各部门、二级学院)
(五)全面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
涉校涉生矛盾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,要本着预防为先的原则,主动作为、提早介入,力争多排查、早发现、快处理,切实消除风险隐患。
1.关爱特殊群体。要建立学习生活困难、家庭结构特殊、思想行为异常、心理问题、身体疾病、网络成瘾、情感困惑、就业困难、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群体帮扶体系,实施“分类指导”管理服务模式,通过师生结对共建、朋辈帮扶、一对一指导等多种方式,解决特殊群体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2.畅通沟通渠道。建立“接诉即办”快速响应工作机制,整合诉求受理热线、意见信箱等传统咨询渠道,建立学生综合服务新媒体平台,对学生反映的问题,实时接收、自动分类转办,负责工作人员及时回复、限时处理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3.做好矛盾化解。要建立以辅导员、学生干部、任课教师、公寓管理员为主体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,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、重大挫折,是否存在暴力等异常情况,做到及时反映。要全面了解学生同辅导员、任课老师、公寓舍友、班级成员等的关系,发现不和谐的苗头问题,第一时间进行引导、干预。要健全家校联动协同育人机制,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,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,各二级学院)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站位,认识到当前安全稳定的严峻形势,杜绝形式主义,克服侥幸心理,将责任落实到人,及时发现问题,认真梳理排查安全隐患。
2.各部门、二级学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,结合本部门实际,开展任务落实。于2024年5月30日前,将附件“近期校园安全工作任务落实表”报安全保卫处高升。
附件:近期校园安全工作任务落实表
安全保卫处
2024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