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全院冬季安全工作,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按照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安字〔2018〕18号)的要求,结合学院领导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安全教育
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、取暖、消防、交通等各类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,通过组织主题班会、讲座、观看安全视频、张贴安全知识板报、发布安全信息等途径和形式对学生、教师、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。
二、排查安全隐患
要按照关于相关安全要求,组织人员对本部门、本学院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和场所认真开展一次检查工作,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、无死角,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,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,限时整改到位。
(一)消防安全
要结合实际,组织开展各项工作。一是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、电气线路检测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整治;二是组织广大教职工尤其是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特殊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;三是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,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各类活动;四是任何单位进行室内设施改造、装饰装修时,须提前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,同时报安全保卫处现场核查,防止出现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情况。
(二)冬季取暖安全
后勤处、资产经营公司、安全保卫处等部门要对加强对本部门务工人员宿舍的检查,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、煤气中毒事故的取暖设备,禁止在室内随意开灶做饭;务工人员宿舍必须有专人定时检查,清理室内存放的废品杂物,严禁校外人员随意入住,坚决防止煤气中毒、火灾和其它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强化教师公寓的安全管理。后勤处负责教育和监督教师安全用电用气;资产处负责监督管理教师公寓使用,要严禁任何人私自对外出租教师公寓,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私自出租公寓的教师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安全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管理教师公寓楼前楼后的车辆,禁止校外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停放车辆。
资产经营公司加强对外出租房屋的管理,定期派人检查出租房屋的安全设施、用电用气用火等情况,及时纠正处理安全隐患。
(三)实训实验室、食堂、宿舍等重点场所安全
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,着力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,高度重视实训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合理处置,切实把实训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。
后勤处要加强学院食堂安全管理,尤其是天然气、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监管,抓好食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,强化对电气和燃气线路、油烟道清洗情况检测,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到位。
学生处(学生公寓中心)、各二级学院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管理部门,每天检查宿舍内物品及设施,每晚及时清点人数,严禁在宿舍吸烟、严禁在宿舍私拉线路烧水、取暖,防止学生因违规用电或私自外出而发生意外。
安全保卫处检查校园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场所,及时清除干草柴木,禁止校园内焚烧杂草废品。
三、加强交通安全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,向师生员工讲解安全乘车知识,遵守交通法规,严禁乘坐黑出租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,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,严禁学生随意驾驶共享汽车,严禁学生在校外道路上玩“滑板”,切实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。
学院办公室(车管中心)要进一步做好班车的安全管理,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、排查车辆安全隐患、完善安全防范与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。
安全保卫处加强校院内车辆管理。无正当理由的外来车辆禁止入内,任何车辆校园内车速不得20公里每小时,主动避让师生,按规定位置停放,维护校园秩序和保证师生人身安全。
四、预防滑冰溺水事故
学生处、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,向学生开展冬季防滑冰溺水宣传教育活动,教育学生不到“校园湖”、“白浪河”、海边的冰面上行走或滑冰,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。
五、做好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安全工作
1.要统筹做好元旦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,周密部署大型活动安全事宜,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时要报批;节假日学生离校、返校时要做好安全教育,防止出现交通事故、被诈骗和被伤害事件;
2.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准确把握各类学生组织、团体、社团动向,做好正确引导。把握正确舆论方向,加强教育舆情监测,确保学院安全稳定。
六、其他
(一)请各二级学院、安全重点部门将工作落实情况填写下表以电子版于2018年12月15前报送安全保卫处王宗水。自查整改情况纳入学院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。
(二)各二级学院各班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、宣传、检查等活动的图片发送至安全保卫处纪庆军老师邮箱内,同时要积极在学院网上进行宣传报道。安全保卫处将宣传情况汇总后用于对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的年终考核。
联系人:王宗水联系电话:3083225。
附:二级学院、安全重点部门安全检查整改情况表
潍坊职业学院安全保卫处
2018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