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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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安全开学“第一课”和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    2026年02月28日  


    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    为落实好省教育厅《关于扎实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和省教育厅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视频会议有关要求,结合春季开学工作实际,现将开展安全开学“第一课”活动和校园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提高认识,压实责任

    开展安全开学“第一课”活动和校园安全检查,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安全工作要求,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、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、确保开学安全的重要举措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牢固树立“开学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、抓安全”的思想,扎实开展好安全开学“第一课”活动和校园安全检查,教育和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,迅速进入开学状态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

    二、扎实开展授课,确保取得实效

    安全开学“第一课”是政策形势课、思想动员课、警示教育课、安全部署课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结合本部门实际,突出重点,注重实效,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授课:

    1.结合春季开学规律特点,重点开展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食品安全、防欺凌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、心理健康、电动自行车治理等专题教育。

    2.进一步明确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”,讲清楚各岗位、各人员的安全责任,讲清楚“三管三必须”的必要性。

    3.围绕《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》等重点政策法规,讲清楚应当落实的规定动作和刚性要求。

    4.学习河南方城县“1.19”和江西新余“1.24”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,观看警示教育片,坚持以案说法,深刻汲取教训。

    5.全面分析研判春季开学期间的安全形势,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摸排管控,梳理形成问题清单,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具体要求。

    三、做好开学前安全检查

    (一)部门、二级学院自查

    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按照省教育厅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视频会议“六个必查”有关要求及其他重点领域安全,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全覆盖、全要素、无死角的安全自查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,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;对一时难以整改的,要逐项建立问题隐患台账,明确整改措施、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实行动态跟踪管理。主要内容:

    1.建筑安全。重点检查教学楼、公寓、餐厅、图书馆、实验实训室、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结构安全,以及围墙、护坡、水电气管网等附属设施稳固性。

    2.消防安全。深刻汲取河南方城“1.19”、江西新余“1.24”重大火灾事故教训,重点检查违规用火用电、堵塞消防通道、封闭安全出口、违规设置铁栅栏等突出问题,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。

    3.食品安全。重点检查食材采购、储存、加工、留样等各环节规范操作情况,校内超市食品保质期是否过期等。

    4.实验实训室安全。重点检查危化品储存、使用、废弃物处置,以及特种设备运行维护等。

    5.校园周边安全。重点检查校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、校门口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,确保设置到位、保持稳固。

    6.各类培训机构安全。强化有效监管,压实机构主体责任,落实好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不留安全死角。

    7.班车安全。重点检查班车安全技术条件及日常检测维修情况、班车驾驶人资质和日常驾驶行为管理情况、班车运行管理情况等。

    (二)集中检查

    参加人员:学院领导;安全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、教务处、后勤服务处、基建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、饮食服务中心、公寓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。

    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  四、有关要求

    各部门、二级学院于3月4日前,将《安全自查汇总表》纸质版交安全保卫处王永峰(南区综合楼411室),电子版发至办公邮箱。3月12日前,将安全开学“第一课”开展情况总结和“安全开学‘第一课’活动情况统计表”发至高升办公邮箱。

     

    附件:

    1.安全开学“第一课”活动情况统计表

    2.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

    3.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通知

     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安全保卫处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2月28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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