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排查在校生驾驶机动车辆情况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,营造安全、有序的校园环境,现对奎文、滨海两校区在校生驾驶机动车辆(油汽车、电动汽车、摩托车)情况进行排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排查统计学生驾驶机动车辆情况。
二、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禁止在校生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。
三、根据摸排情况,通知监护人在1周内将车辆驶离校园。
摸排情况由部门责任人签字、加盖公章后于9月12日(星期四)前发至安全保卫处王立功老师办公邮箱。
安全保卫处
2024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