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,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,根据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“畅通生命通道”再检查的通知》、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开学工作,在开学前开展安全检查,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
(一)部门、二级学院自查
按照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的原则和网格化属地管理,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全面排查本部门及所属区域安全隐患。主要内容:
1.所属区域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通畅;安全疏散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和完好有效;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;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。
2.所属区域有无私拉乱接电线、插座以及线路老化等现象;燃气报警设备、管道、阀门、燃气灶台、油烟管道等是否定期检查清理;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资保管是否规范;是否存在危房等;实验实训车间特殊设备检修维护等;校内班车检修运行维护等;校园超市、快递等各类网点安全防范措施等;校内第三方人员管理、住宿场所安全管理等。
3.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餐厅、学生公寓、实训车间(大棚)、教师公寓等有无电动车进楼入户、飞线充电、易燃物品杂乱堆放等。
4.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卫生。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完善进货查验、人员健康管理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、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;食堂出入口、通风口、下水道等是否安装防鼠板等设施;开学前是否进行水质检测等;校内超市食品保质期是否过期等。
(二)集中检查
滨海校区:8月23日(星期五)上午9:00
奎文校区:8月23日(星期五)下午3:00
参加人员:学院领导;安全保卫处、教务处、后勤服务处、基建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、饮食服务中心、公寓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强化安全责任意识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转化为“事事心中有底”的行动力,全面、细致开展安全自查工作。
2.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隐患,要及时整改,确保秋季开学前各类安全隐患清仓见底,不“带病”开学。
3.各部门、二级学院于8月23日前,将《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》纸质版盖章交安全保卫处王永峰(南区综合楼411室)。
安全保卫处
2024年8月21日